2020滁州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46人公告(含教师岗1人)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20-06-18 17:35:45[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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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8日起同时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先锋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

在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6月29日(含)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4年6月29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凤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凤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fengyang.pzhl.net)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凤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fengyang.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4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6日16:00前登录凤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fengyang.pzhl.net)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0年7月13日至7月14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邮箱316037753@qq.com。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8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其中《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申论》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考人员可于7月21日上午9:00起从凤阳县人事考试网(http://fengyang.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综合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综合知识》试卷和答题卡;《申论》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10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8月中旬,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0年7月25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具体地址: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9室,联系电话:0550-6735941、672194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综合知识》+《申论》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0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第3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内容。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素质,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0.6+专业测试成绩×0.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先锋网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凤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6735941 (凤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2226681(凤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点击下载:2020年度凤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56.00 KB)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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