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松县非城区学校教师调动(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7-08-11 15:51:2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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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宿松县非城区学校教师调动(交流)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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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中、小学:

  根据《中共宿松县委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松发〔2016〕3号)和《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松县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秘〔2016〕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7年非城区学校教师调动(交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调动(交流)原则

(一)编内调动(交流)原则。根据学校编制空额情况和已经上报的学科进人计划在编内进行交流调动,满编学校不得调入教师。

(二)职称岗位对应的原则。根据岗位动态管理相关要求,申请调动人员现聘岗位原则上要与调入学校现有的空缺岗位相对应。

(三)平行流动的原则。申请调动教师的拟调学校与原任教学校在层次上须一致,即小学与小学、初中与初中、高中与高中之间相互交流。

(四)学科需求的原则。申请调动教师所学专业,须在调出学校属于富余学科,在调入学校属于紧缺学科,否则不得交流。

(五)服务年限的原则。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在编制所在学校连续任教满三学年及以上(小学以法人单位计算)。

二、城周边地区学校教师调动

严格禁止孚玉镇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弹山小学,五里乡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金龙小学,破凉镇中心小学本部及下属油榨小学未经过选调方式从其它乡镇直接调入教师,严格控制上述学校从本乡镇其它小学调入教师。若上述学校有少数学科教师紧缺,只能从本乡镇其它小学调剂,在调剂前,中心小学须先向县教育局上报调剂计划与方案,待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交流程序与办法

(一)个人申请。要求调动教师须于8月12日下午5:00之前向调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聘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校审核。调出学校要根据申请调出教师的所学专业,结合本校该学科专任教师需求状况,审核其是否符合调动(交流)原则,符合调动(交流)原则方可同意其调出,否则不得批准其调出。

调入学校要根据申请调入教师的所学专业以及在原任教学校所聘职称岗位等级,结合本校实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调动(交流)原则,符合调动(交流)原则,方可同意其调入,否则不得同意其调入。

调出、调入学校在决定是否同意调出或调入之前,需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签署意见。在调出学校同意调出、调入学校同意调入的前提下,申请调动人员填写《宿松县非城区学校教师调动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表内信息要如实准确填写,调出、调入学校要严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属于乡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须调入、调出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签名并盖章)。

(四)组织受理。同意调入学校安排专人将申请调动人员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聘任证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调出学校签署“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和经调出、调入学校签字盖章的《宿松县非城区学校教师调动个人申请表》和《2017年宿松县非城区学校教师交流情况登记表》(登记表电子稿在报送前发送至邮箱aqzyw@163.com)等材料于2017年8月15日上午11:00之前统一报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逾期一律不予受理,不接受任何个人递交的材料。

(五)县局审核。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牵头对受理的申请调动材料进行专项审核,将符合调动(交流)原则的人员提交县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六)调动程序

1.经研究确定调动人员,先到组织人事股开出调动通知,然后到调出学校开出调动行政介绍信,并同时与调出学校办理财产交接等相关手续。

2.调动人员持学校行政介绍信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到,然后持县教育局调动行政介绍信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调入学校报到。

3.县教育局为调动人员统一办理核编手续,调入学校及时为调动人员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并转移工资关系。

四、交流工作纪律及要求

(一)各乡、镇教育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教师交流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校际间的协调工作,做好申请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

(二)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按程序做好非城区教师交流工作,确保教师思想稳定,学校稳定。

(三)已批准调动的教师要服从组织调动,服从调入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严格履行申请调动时的承诺,及时解除与原学校的人事、职称岗位聘任关系,积极参加调入学校的岗位竞聘,并按新聘岗位转移工资关系;未获批准调动的教师,要在原岗位安心工作,克服困难,乐于从教。

(四)严格执行局党组〔2013〕34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借用公办教师,不得新聘代课教师。

(五)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现调动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对涉及调动教师,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对涉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个人申请表和学校登记表.xls

 

     

 

 

宿松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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