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宿州灵璧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6-07-11 09:52:1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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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和《2016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附件1)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16713714(上午8:1011:30,下午2:405:30)时,逾期视为放弃。

2、地点:灵璧中学行政楼一楼

3、收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专业测试通知书发放。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表(登录http://jszp.ahzsks.cn网站打印)、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720日前)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720日前)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5、递补。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 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715日在灵璧县教体局信息公开网http://xxgk.lingbi.gov.cn/TMP/Nav_gongkailanmu.shtml?SS_ID=108&action=list公布递补人员名单。递补人员可于716日上午12时前按以上要求到灵璧县教体局人事股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方式以专业测试公告为准。

四、组织与监督。

我县2016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局监督。

联系电话:0557-6022981(县教体局)

0557-6022161(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7-6037061(县监察局)

附件:

1、灵璧县2016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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