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颍东区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7-21 09:22:5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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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皖教师[2015]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15年省统考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凡报考我区2015年省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均需参加资格复审(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721-2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资格复审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人事科(阜阳市人民东路58号,市区23路、7路、14路、21路等公交车到香港财富广场站下车即可到达)。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入围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②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③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

④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6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上述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复审时自备档案袋并留存证件复印件。

2、所有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请及时关注颍东教育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前来资格复审,恕不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联系咨询电话:0558--2272007

附件

颍东区统招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拟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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