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15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7-18 16:28:3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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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通知》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制定2015年度桐城市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㈠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2015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7 23 900-170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桐城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具体地址:桐潜路与西四路交口向南1000米,可乘7路或299路公交至教育局站下车,联系电话0556-6133927)。

㈢现场资格复审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⑴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待发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⑵属社会人员的(含2015年毕业、已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5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若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同时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按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同时被委托人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办理现场资格复审。

3、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每人缴纳80元专业测试费,当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桐城市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上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必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具体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附件:2015年度桐城市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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