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编说课、教法和学法的改革及其关系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03-15 11:12:1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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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说课、教法和学法的改革

    素质教育是充分弘扬主体性的教育,是一种基础性、发展性、创造性的教育,它要求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一般来说,教法和学法是不能分割的,教法中包含着学法,学法里体现着教法,二者共处于教学过程之中。但是教法与学法又是两个不同的教学主体进行的不同活动,所以它们彼此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可相互代替,教育学告诉我们:教学永远是教与学互相作用的统一活动,其任务在于:通过教和学这种相互作用的统一活动,开发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身心素质。因此,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教法与学法的改革。作为教学改革新创举的说课活动,其课堂教学的设计因素中就包含着教师教法的选择和运用、学生学法的指导和训练。说课教师依据教学方法的理论说教法,依据学习论说学法,不但说出怎样教,而且要说出这样教的道理,因而,说课具有了教学研究或教育科研的性质。教师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指导,钻研教材,研究学生,设计教学程序,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有关理论进行教学设计,从理性上认识教学过程的规律和特点,使人既能听懂又能学会,从而使教法、学法信息得到广泛而有效的传播。因此,说课能促进教法与学法的改革。

    (一)说课和教法改革

    教法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所使用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原则,有不同的分类。应试教育把学生看作接受知识的容器,教法采取注入式;而素质教育把学生看作教学的主体,教法采用启发式。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要求教师的教法必须改革。

    说课时,教师要说好一节课,必须很好地解决教学的途径和手段问题,即教法。教师说教法,不仅要说选择哪些教法,还要说清为什么,就是说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教师要说好课,就要研究教法,研究教法的选择和运用,探索教法的改革和创新。

    教法具体规定的标准是:(1)选择恰当、多样、有启发性的教学方法;(2)准备合适、多样的教具、学具;(3)结合教学目的、教材特点和学生年龄特征贴切具体地说出所选教法的理论依据。

    教师说教法时,应按照要求说清楚以上三点内容,并注意以下几方面:

    1.说教课要明确各种教学方法的特点和作用,做到教法合理优选,有机结合。

    教法多种多样,且各有其优势特点以及适用的范围和条件。明确各种教法的特点和作用,有的放矢合理优选是成功说课的必要环节。不同的教学阶段具有不同的教学任务,也需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所以,要根据各阶段教学活动的目的,对各种教法进行优化组合,使用不同的教法交替进行教学,以达到课堂教学富有生气、不单调、不枯燥,使学生自始自终处于积极、兴奋的状态。

    2.说教法时,教法的选择和运用要以启发式教学为指导思想。

    启发式教学的指导思想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使学生掌握规律性的知识,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启发式教学的指导思想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创造。教师对任何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都要以启发式的观点为指导,否则即使同一种教学方法也会出现不同的效果。

    3.说教法时,选择教法的理论依据要准确、具体、针对性强。

    说明选择教法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课者要从教育学、心理学的角度去阐述选择教法的理由。选择教法的依据常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1)根据教学目的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法;

    (2)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学;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与之相适应的教法;

    (4)根据教师自身的特长选择相适合的教学方法。这方方面面的要求正是教法改革的关键。

    教法的改革须符合教学规律的原则。目前,反映教学规律性的教学特征有教育性、发展性、简约性、适应性、双主体性等等。这些已被人们发现和认识的教学特征,是古今中外广大教育工作者长期教学实践和理论探索的结果,教师的教法只有适应这些特征,教学才能成功。

 (二)说课和学法改革

    学法主要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获得经验的方法的总和。应试教育把学生完全看作是教育教学的客体,学生的学习就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因此,学习方法也主要是死记硬背;而素质教育认为学生是教育教学的主体,学生的学习应该是主动的,方法应该是富有创造性的,因此,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学生的学法也必须改革。

 对学生学法的指导是教学的根本。教师在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能力的同时,应该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并获得在具体的学习情境中选择和运用恰当的学习方法进行有效学习的能力。学法指导作为说课内容的一项,旨在突出学法指导的地位,引起每一位教师的重视,促使他们深入研究学法指导,并在教学中实施学法指导。

    学法这项指标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是:(1)教给学生合适的学习方法和恰当运用学习方法的能力。(2)结合教学目的、教材特点和学生年龄,贴切并具体地说出理论依据。这里“学法"的阐述是对本节课所要进行学法指导的总说明,即简要地说明教给学生什么学习方法,培养哪些能力和学习习惯,以及为什么这样做。

    学法改革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主体性发挥得愈充分,学法愈主动、愈灵活,创造性就愈强,学习效果也就愈佳。而学生掌握学法必须具备以下能力:掌握独立探求新知的方法,获得不断深造的能力;具有与集体合作的品质,学会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自如表达思想的能力。这些正是说课时教师所反映出来的学法指导水平,因此,说课有助于学法改革。

    (三)说课和正确认识教法与学法之间的关系

    说课时,不仅要说出采用什么教法,还要讲出准备引导学生运用或教给学生什么学法。教法的应用、学法的指导都以科学的理论为依据,因而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教法与学法之间的关系。

    现代教育思想重视学生“学”的方面,但教学方法决不是教法加学法的机械之和,而是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协调活动的统一体。教法和学法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是矛盾的统一体。一般来说,教师的教法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但教学过程中教师教法的基础是学生的学法,因而学法对教法有制约作用。只有当教师采取一种教法,学生采取相应的学法积极配合时,才能保证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这就是教法与学法的相互转化,即矛盾的主要和次要方面互相转化,在转化过程中实现了从“教”到“学”的教学过程。

    说课时,教师对所教学生的知识技能、智力水平、学习态度、思想状况、心理特点、非智力因素要进行分析估计,说出不同层次的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应,对新知识的学习有什么困难,以及怎样调动学生求知、求思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学生在完成自我调整和准备的同时,提高学习能力,为“从教到学”这一转化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说课使教法、学法的改革成为必然,并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教法、学法的关系,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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