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编教综必考点:教育目的概述由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bangjiaoshi)订阅安徽教师考试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微信:15609680286
一、教育目的的含义
是一定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规格和质量的总得设想或规定。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教育目的功能
(一)规范作用
(二)选择作用
(三)激励作用
(四)评价作用
三、教育目的确立的客观依据
(一)教育目的确立首先要符合社会政治经济的需要
(二)教育目的的确立还要反应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的要求
(三)一定的文化传统
(四)教育目的还要符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需要
四、不同价值取向的教育目的观
(一)个人本位论
代表人物:卢梭、福禄培尔、裴斯特洛齐
主要观点:
(1)制定教育目的应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
(2)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本性。
(3)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应以其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
(二)社会本位论
代表人物:
凯兴斯泰纳(Geog Kerschensteiner,1854-1857)、法国的孔德(A、Comte,1798-1857)、涂尔干(E、Durkheim,1858-1917)
主要观点:
(1)教育目的应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个人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
(2)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
(3)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应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三)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统一论
代表人物:马克思
主要观点:
(1)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来看,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是密切联系、互为因果的。教育目的的两种价值取向基本是一致的,而不是截然对立的。
(2)社会发展与具体的社会现实的矛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还很尖锐。
(3)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与社会才能达到高度统一,两种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才能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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