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编教综必考点:教育目的概述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5-12-20 14:53:2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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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目的的含义

是一定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规格和质量的总得设想或规定。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二、教育目的功能

(一)规范作用

(二)选择作用

(三)激励作用

(四)评价作用

三、教育目的确立的客观依据

(一)教育目的确立首先要符合社会政治经济的需要

(二)教育目的的确立还要反应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人的要求

(三)一定的文化传统

(四)教育目的还要符合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需要

四、不同价值取向的教育目的观

(一)个人本位论

代表人物:卢梭、福禄培尔、裴斯特洛齐

主要观点:

1)制定教育目的应从受教育者的本性出发。

2)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本性。

3)个人的价值高于社会的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应以其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

(二)社会本位论

代表人物:

凯兴斯泰纳(Geog Kerschensteiner1854-1857)、法国的孔德(AComte1798-1857)、涂尔干(EDurkheim1858-1917

主要观点:

1)教育目的应根据社会需要来制定,个人只是教育加工的原料,个人的发展必须服从社会。

2)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

3)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应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

(三)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统一论

代表人物:马克思

主要观点:

1)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来看,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是密切联系、互为因果的。教育目的的两种价值取向基本是一致的,而不是截然对立的。

2)社会发展与具体的社会现实的矛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还很尖锐。

3)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与社会才能达到高度统一,两种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才能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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