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春季宿州埇桥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阅读次数:编辑发布:发布时间:2018-03-28 14:09:42[ 字体:   ]

2018春季宿州埇桥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由安徽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bangjiaoshi)订阅安徽教师考试资讯。需要备考资料、政策答疑、考试交流群请加微信:15609680286

 2018春季宿州埇桥区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读】易晋教育为广大考生提供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信息、考试资料、考试辅导,致力帮助考生学子顺利通过教师招聘考试。安徽教师资格证高分备考群:488079876 ,掌握最新资讯-信息永远比官网快!关注官方微信:bangjiaoshi 获取最新考试资讯。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安徽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将埇桥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埇桥区201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埇桥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埇桥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埇桥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包括户籍未迁至埇桥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县(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埇桥区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查看(http://www.ahywpc.com//showarticle.asp?id=554)。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为方便2018年5月面试通过考生,春季认定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均分为两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2日—4月20日(工作日7: 00—24:00,节假日、周六、周日系统不开放)。

第二批次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4日—6月22日(工作日7:00—24:00,节假日、周六、周日系统不开放)。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埇桥区教育体育局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

1.按规定填写以下信息:

⑴申请资格种类: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⑵工作单位、毕业学校、通讯地址、鉴定单位:在校生填写就读学校,国考生如实填写。

⑶专业类别:非国考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⑷所学专业:在“类别二”中选择,依次打开树形目录,选取具体专业。

⑸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非国考人员选择“符合师范毕业生特许条款”

⑹普通话水平:如实填写,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原注册的邮箱找回)。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复印两份,本人在指定处用蓝黑、黑色钢笔签名,将报名号填写在封面右上角)”、“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A4纸打印一份),并交相关部门(系)填写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政务中心A1区教体局窗口(宿州市埇桥区港口路沱河二桥北500米路西: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打印,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登录系统下载填写,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就读学校证明原件。

户籍在埇桥区内的申请人,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埇桥区公安分局签发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工作单位在埇桥区内的申请人,提供工作证明;

在埇桥区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埇桥区体检单位已提供,不需要下载。),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束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直接放在宿州市妇幼保健站)。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8)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证照件格式,非大头贴),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除申请表、体检表所需3张2寸照片外,请另附1张1寸照片(证件照格式)粘到申请表上供办证使用。

申请人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

(三)资格认定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埇桥区教育体育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关注埇桥教育网公告)。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

四、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

第一批体检时间:2018年4月24日-26日

第二批体检时间:2018年6月26日

2、体检地点(指定):

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天都酒店东侧路北:宿州市妇幼保健站。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57-3025718

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

2018年3月28日

 教师资格证面试.pn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